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鄂建办〔2017〕24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房管局、城管委(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住建部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城电〔2017〕61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吉林松原市7月4日发生的燃气事故为鉴,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包括城镇燃气和排水防涝运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安全,以及城市道路、环卫设施和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及时上报突发事故情况。住建部决定7月至10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市政公用行业重点领域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现将住建部《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级及所辖市县市政公用行业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2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