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17号
关于2012年省工商注册建筑业企业
资质监督检查的公示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健全建筑业企业准入清出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鄂建文[2012]26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厅对86家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意见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检查结论有疑义的企业,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报省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受检单位受检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2日。
四、公示检查意见为“整改”或“不合格”的企业,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予以降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的撤销资质。整改材料请在9月30日前报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逾期不提交的按“不合格”处理。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一路78号
邮编:430071
电话:027-87362256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