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出台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本网讯 通讯员李汉峰报道:近日,孝感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体制机制、管理职责、队伍建设、管理方式创新、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32条具体举措,为当前城市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找准病根、开好药方。
《意见》见匡定了城市管理职责,包括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明确成立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立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为主,街道(镇)为基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重心下移、部门联动、权责一致的城市管理体制。在执法力量配备上,应按不低于辖区城市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城管执法人员。在加强司法衔接方面,明确公安机关应当在城市管理部门派驻执法力量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公安与城市管理交叉任职制度。在构建智慧城管方面,要求到2017年底,市县两级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整合形成高位监督指挥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城市管理相关事项联审联验制度,还对健全考评机制、严肃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纪律、营造舆论环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