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报送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
鄂建文〔2016〕6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委(办)、农垦局(办):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函﹝2016﹞788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工作,请各地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尽快研究确定2017年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基本建成等计划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领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棚户区改造相关精神,将其当作惠民生促发展重要举措,把2017年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关键之年,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抓紧项目落地工作。各地要在2016年上半年上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将具备开工条件和急需开工的项目进一步落实,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目标任务。资金结存量大、工程进度慢的地方应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填报。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促使项目提前开工建设,前期工作深度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明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不能按时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纳入2017年目标计划。
三、按时报送。各地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领导批示或政府盖章)后,由市州汇总,按附表格式要求填报,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农垦局,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计划任务对应的项目清单报省住建厅。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建厅 住房保障处 郑宜成 027-68873106
省发改委 投资处 王 箭 027-87300633
省财政厅 综合处 陈 静 027-67818701
省国资委 改组处 邹平东 027-87232627
省农垦局 危改办 贺清明 027-88121278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资委
湖北省农垦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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