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管执法机构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9]106号
各市、州建委,城市管理执法局:
黄色信息和非法出版物严重毒害人们心灵,污染社会空气,影响社会稳定,必须举全社会之力予以扫除。按照省“扫黄打非”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分工,全省城管执法机构主要担负打击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做好“门前三包”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为认真履行职责,净化社会风气和环境,完成“扫黄打非”任务,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责任。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应对金融危机考验的关键一年,还将迎来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等重大活动。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国家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城管执法机构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和各地“扫黄打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净化社会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扫黄打非”工作。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地城管执法机构要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持久地开展此项工作。要成立专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对“扫黄打非”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调度。要对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对“扫黄打非”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进行辨识非法出版物和处置程序、方法的培训,掌握有关政策要求,提高处置能力;要针对无证游商贩卖非法出版物的特点,组织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整治与定点、定时守候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贩卖非法出版物的活动,提高查处效果。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要保持高度警惕,既要坚决收缴,防止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扩散,又要掌握政策,防止被人利用,授人以柄,引发敏感事件。一时不能处置的,要及时报告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和专业执法队伍,不能盲目处理。同时,要注意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强化监督,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防止发生侵害相对人正当利益的行为,维护城管执法机构形象。
三、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各地城管执法机构要自觉服从“扫黄打非”工作大局,主动配合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工作,积极参加各地组织的“扫黄打非”专项行动。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注重建立城管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任务协调、案件移送、查处配合等长效机制,形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注重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政府组织的属地管辖的作用,完善门前承包责任制,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强有力的“扫黄打非”势头,为减少和杜绝非法出版物,净化社会文明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地“扫黄打非”行动和成果望及时报省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侯继光 电话:027-68873026
传 真:027-68873024 Email:houjg.2008@163.com
二○○九年六月十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