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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要求8月底完成清偿任务 清欠比例已达96.32%

2006-08-08 07:46:21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省清欠办3日发出通报,截至81日网上统计,全省2003年年底以前建设领域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拖欠总额467326.84万元,已解决450114.57万元,占拖欠总额的96.32%。省政府要求各地8月底前务必完成清偿任务。

总体看,潜江、神农架、天门、襄樊、咸宁、孝感等6个市(区)清偿进展较快,解决比例达到99%以上,特别是潜江市改变了过去排全省倒数第一的落后局面,近一个月清欠比例提高了41.22个百分点。荆州等11个市州解决比例低于98%,尤其是荆门、十堰、宜昌、随州、鄂州5个市清偿进展滞后,解决比例分别为94.75%94.65%90.84%84.48%64.83%

随州、鄂州两市被省政府领导点名批评,至今仍未完成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清偿任务。(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