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高温津贴关键在执法
据媒体报道,自6月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的高温津贴陆续进入发放期。但是,有网友反映,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而且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有专家表示,要明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促进高温津贴的落实。
早在2007年,有关部门就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通知精神没有得到切实执行,以绿豆汤、防暑降温药物代替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
到底该如何帮助劳动者获得应有的高温津贴?笔者认为,不能只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道德自觉。而几个政府部门高温时节发一个通知,弄一个规定,也未必就能帮劳动者兑现高温津贴、保障高温权利。“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高温保护要立法立规更要执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早已生效,高温津贴已经被要求纳入工资总额,相关部门应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增加用人单位的违规成本,如果有单位克扣高温津贴,当以拖欠工资论处。
相关部门一方面要主动到一线了解、查处违反高温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停工;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劳动者的举报和投诉,严格按规定处罚违规单位。对侵犯劳动者高温权利的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在媒体上曝光,增加其违规成本,促使其尊重劳动者的高温权利。
要把高温法规制度打造成一把利剑。如果有关部门执法缺乏刚性,对违规用人单位不能形成威慑力,对高温津贴的重视只剩下“以通知落实通知,以文件落实文件”,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或许会成为一句空话。(胡艺)
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