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8]14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加强对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承揽工程、进行建筑经营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厅制定了《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管理办法.doc》
二OO八年十二月二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加强对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承揽工程、进行建筑经营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厅制定了《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管理办法.doc》
二OO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