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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公积金中心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良好单位

2015-03-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孙海泉报道:近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良好单位。

    据悉,咸宁市政府此次评选重点考察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行政执法正确率、解决基层依法行政短板问题落实率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