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06年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第5号)

2006-12-04 14:45:39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根据建设部第87号令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2006年第五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湖北省建设厅网(www.hbsjst.gov.cn)上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请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询。

一、本次资质审查的内容是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专家审查意见有疑义的,可通过原受理部门提交有关的书面说明材料,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等材料。专家审查意见中要求核实的,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派人实地核查,并提出核查报告。上述说明材料和核查报告按资质申请渠道于20061214日前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上述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向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进行举报,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和真实电话。

三、本次公示时间:2006125日至20061214日。

四、专家审查已通过的企业,应在公示期间登陆“湖北建设信息网”凭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hbcic.gov.cn,加密锁到省建设厅信息中心购置,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76887341068873052)。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政编码:430071。联系电话:02768873396,传真:02768873035

同时,本机关严正声明: 近期,有人以办理企业资质的名义,向企业发放通知或乱打电话,强行向企业索要财物、寻求资助、推销礼品或开展有偿宣传等,称不按其要求办理将无法取证。还有人打着本厅建管处的旗号,在公示期间电话通知企业直接将陈述材料报该单位,甚至有人假冒本厅建管处的名义,要求企业交费。对此,本机关郑重声明,我厅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补充材料、发证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所有申报材料和对公示意见的陈述材料,一律经初审单位同意后上报本厅政务中心。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厅建管处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附:2006年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名单(第五批).xls 

 

00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