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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全省住建领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2018-07-3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2018〕11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局)、城管委(局)、房管(保障)局、园林局,武汉市、鄂州市、荆门市水务局: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暴雨洪水,部分地区遭受洪涝、地质灾害。习近平总书记对汛情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和重要指示,要求相关地区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要加强应急值守,全面落实责任,细化预案措施,确保灾情能够快速处置。要加强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紧盯各类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李克强总理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出批示,明确要求进一步部署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及时堵塞漏洞,落实各环节责任,切实把严防洪涝、地质等各类灾害的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强调,当前我省正处在“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我省汛情与旱情并存,形势复杂严峻,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
  为全面做好全省住建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就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防汛抗旱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省住建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提高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防灾抗灾保安全、保发展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同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间信息联通和数据共享,自觉履行住建行业的责任,督促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营各单位、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三、加强城市运营中各类隐患排查
  全省住建系统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营、防洪排涝设施、城市供水供气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老旧危楼、城市公园游乐设施、垃圾填埋场等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强化应急值守制度
  全省住建系统要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及时传递灾情、险情和应对动态信息。要落实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实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动员社会力量抗洪抢险。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各类要素储备能满足抗洪抢险应急需要。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
  各地要强化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明纪律、严格制度、严实作风,确保思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关键时刻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强化层级监督和管理,除全面完成市、州本级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外,还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监督指导,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全省住建系统形成“一盘棋”,行动一致、步调一致、信息畅通,为全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