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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7个责任部门交“成绩单”

2012-12-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得怎么样?
27个责任部门交“成绩单”

    今日,电视问政“期末考”开试,“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如何,还将有哪些进一步的深化整改措施?记者昨从市纪委获悉,目前全市相关部门整改“成绩单”已交出,并给出了接下来的整改措施。

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问题3:全面落实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新审批流程

    主责单位: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

    整改情况

    目前,该市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健全。市工商、发改、国土规划、城建委4个牵头部门,制定了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和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截至目前已有20个项目实现了并联审批。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共有38家分别采取单独设立、挂牌设立或合署办公的形式成立了行政审批处,并入驻市民之家提供各项审批服务(市保密局未进)。市督查代办中心共受理企业代办申请105个,代办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293项。

    此外,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建成并运行全市统一网上审批平台。依托市民之家信息系统,结合三大新流程的清理和流程再造,完成市级审批业务的信息化改造。全市电子监察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将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三大领域的审批新流程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实现了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测评、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等5大功能。

    接下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并联审批的完善,在申报人一次性准备齐全一个阶段的申报资料,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提高水平。


年度拆违目标任务完成

    问题6:违法建设

    主责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整改情况

    目前,该市共拆除违建7086处、210余万平方米,圆满完成了年度拆违目标任务。据了解,以春季、秋季集中拆违行动为载体,针对“城中村”改造、“三合一”场所、重点工程周边、铁路沿线等违建行为,持续组织大规模拆违行动60余次。

    在拆违的过程中,还以违建整治为平台,围绕绿化、美化和精细化管理,搞好重点区域拆违和重要道路综合整治的顶层设计,协调多部门拆违建、治脏乱、洁立面、整招牌、添绿化,全市17个重点区域提档升级门面招牌492块,道路两侧绿化35690平方米,创建了7条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道路、17个违建整治示范区域。

    通过近一年整治,全市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但是还存在偷建与抢建违法建设、少数居民侵占公共空间及楼顶违建等难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城管部门将加大源头控管、检查督办、追责问责工作力度,积极破解拆违工作难题,巩固提升违建整治工作成果。


亲水工程建设超额完成目标

    问题7: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整改情况

    根据承诺整改要求,该市已完成41.9公里的亲水工程建设,超额完成30公里的年初预定目标。此外,市园林局东沙绿道一期工程年底可完成东沙绿道30公里示范段建设。蔡甸区后官湖绿道已完成白莲湖线10公里示范段的建设。

    在强化湖泊管理责任上,该市还建立了湖泊保护和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等制度措施,处理各类涉湖投诉397件,立案查处了违法填湖案件5起,处置率达到100%。市环保局第一次全面摸清了70个主要湖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污水排污口和排污状况,97个排污口、68家涉湖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档案,确定了监管人员和责任。

    此外,还出台了全市主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五年行动计划,确定了“一张干网全覆盖、两江水源得保护、三镇湖泊不纳污”的目标。中心城区已建成75公里污水管网(包括41公里承诺整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了2012年承诺整改目标任务。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建设、南太子湖污水处理系统等截污工程都在不断推进建设。

    接下来,水务和环保部门表示,还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湖长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基层的湖泊管理责任单位等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查处涉湖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湖违法排污,强化监测预警机制等。


重点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

    问题8: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

    主责部门:市城建委、市房管局

    整改情况

    目前,该市出台了《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程序(试行)》等8项系列制度。针对房屋“渗、漏、裂”等质量通病,对全市在建的90个保障性住宅小区实行月检查和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制度,覆盖率达100%。目前,检查中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妥善解决。

    今年以来,市城建委、市房管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择优施工队伍,加强图纸审查深度,实行第三方材料检测制度,对全市在建设的保障住房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进行管理,开展月度、季度和专项全覆盖检查,把过程控制、抽样验收改为分户全数验收,确保住户的权益得到保障。

    市城建委和房管局表示,继续把监管力量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倾斜,将保障性住房工程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参建各方履行主体质量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的防控取得实效。(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