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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规划局抓实主体责任 建设廉洁规划

2014-07-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今年以来,荆门市城乡规划局认真贯彻全市党政主职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班和市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精神,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突出教育提醒、正风肃纪和风险防控三个“关键点”,着力建设廉洁规划,较好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城乡规划工作的良性互动,协调并进。

  抓体系构建,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责任田”和“硬任务”,强化龙头引领,坚守责任担当。一是担当谋划部署之责。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和谋划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组“三转”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城乡规划工作做到同等重视;将以往纪检工作要点更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在年初工作部署会上与城乡规划工作做到同时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内容,严格与评先评优工作“挂钩”兑现,做到同步考核。二是担当组织实施之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班子、带队伍一起组织实施,与抓规划编制、服务一起组织实施,与抓管理、抓保障一起组织实施,先后开展了规划队伍素质提升工程、规划服务大走访、规划管理职能清理等22次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三是担当管理监督之责。继续完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和述职述廉述作风报告制度,对局党组议事、规划巡查、回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强化督查落实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四是担当以上率下之责。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逐级传导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和公开廉政承诺2次,并坚持亲自研究和督办规划编制、服务、管理和稽查工作中党风廉政落实情况。五是担当支持执纪之责。迅速调整纪检组长责任分工和排位,聚焦“监督”主业,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新增纪检委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局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全程参加技术审查会对规划程序、标准等进行监督,组织开展了多轮明察暗访和问责追责,对2名工作不负责任的干部给予了通报批评。

  抓教育提醒,筑牢思想防线。城乡规划局处于城市建设发展的第一线,面对的诱惑多,对干部职工必须常提醒常教育,时刻绷紧“廉政弦”。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学习日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在单位悬挂廉政标语和风险警示牌,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廉政主题演讲、公开廉政承诺等活动。二是突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说法,注重用城乡规划系统近几年出现的典型案件进行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陈家山监狱和东宝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零距离”感受贪欲之害和不廉之果。三是注重提醒教育。从责任、用权、为民、清廉等方面开展“任前”、“节前”、“日常”等提醒,组织“任前”廉政谈话提醒6人次,进行“节前”以会代训提醒8次,开展“日常”交心谈心提醒60余次,提醒干部职工带头廉洁自律。

  抓正风肃纪,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市民问政》曝光的少数干部工作纪律不严、效率不高、作风不优等情况,认真研究整改,切实刹风止禁。一是着力正“四风”。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走访项目业主、基层单位和村(社区)105个,征求“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4条,目前已整改完成14条。对接服务单位共谋发展,与漳河新区、高新区建立规划联席机制,推进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深入企业解决困难,调研万达广场、碧桂园、鸿创科技公司等建设情况,推进完善规划审批手续;深入群众解民忧,组建8个专班对白龙山、团结街等规划信访积案进行“一对一”包联,推行销号解决。二是着力提效能。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深化“效能风暴”活动为载体,围绕规划服务“五快办”和爱岗敬业“五不让”的要求(即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辅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办、民生项目跟踪办;不让服务对象在我面前冷落,不让申报材料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办事时限在我手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手里发生,不让规划形象在我身上损害),开展了查工作纪律、查服务态度、查服务效率、查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行规划电子审批平台综合运用、规划收费项目明细上墙上网等,编发市城乡规划知识宣传册和服务指南等便民手册4000余本,编制完成《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鄂中城市群规划》、《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等重大规划项目,在第二季“项目业主评部门”活动中实现排名大幅进位。三是着力严纪律。以学习贯彻党章为基础,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积极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关于容积率调整等调查工作;认真开展规划职权使用专项清理,重点清查利用职权从事房屋开发和为他人从事经营、开发活动提供方便等行为;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住房和人情消费等自查工作,推进整改公务用车配备不规范等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晒”出三公经费,上半年“三公经费”比2013年同比下降55%;规范上下班秩序,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坐班”的签到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

  抓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抓手,认真研究分析城乡规划部门权力运行结构和关键环节,探索建立了防控机制。一是坚持“阳光”防控。加强城乡规划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荆门日报》开设《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解读专版;落实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和批后管理的“五公开”,及时做好规划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先后公开43项规划方案,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分权防控。针对选址权、用地条件设定权、建设工程许可权、验收权、违章建设认定权等核心权力,通过“三段”管理(选址和用地条件设定为第一段,建设工程审批为第二段,验收和违章建设认定为第三段)、“四层”把关(科室初审把关,市规划协会技术把关,局技术审查会会审把关,市规委会审批把关)、集体审批,严格实行分权制约。三是坚持制度防控。开展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制度的修订,先后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10项制度。正在完善《荆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层高、间距等强制性技术性指标,规范放验线和验收等管理流程,实现规划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四是坚持科技防控。建立了规划网络审批平台,实行“红绿灯”督办机制,运用科技进行实时、在线监控,提高监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