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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台具体措施房地产信贷加强风险管理

2006-08-17 07:57:1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及房地产市场、客户出现的新变化,建立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作出反应。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对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有关信贷管理规定,规范开发贷款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扎实做好房地产贷款三查,全过程监控开发商项目资本金水平及其变化,严禁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四证不齐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

通知要求,要加强尽职调查,注重防范土地储备贷款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评估和审慎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同时,银监会要求引导合理的个人住房消费,加强按揭贷款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个人首套自住房贷款,稳妥发展二手房贷款市场。

通知强调,强化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使用的全过程监控。同时,高度关注未实行封闭管理的开发贷款。加强对贷款抵押物的管理及抵押物价值变化的监测与评估,对抵押手续不完善及抵押物不足额的部分及时追加有关担保。一旦发现开发企业挪用房地产贷款,要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直至提前收回贷款。(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