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查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1]20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直各单位:
近期,省政府法制办拟对全省住建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对本系统本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并积极做好抽查迎检准备。各地、各单位在自查后,完成并报送自查报告,重点提供以下自查情况:
(一)本系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自查报告请于9月30日前报省住建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徐俊
电话:027-68873020
邮箱:7949944@qq.com
附件:《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doc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抄送:本厅法规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9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