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2年年报以及2013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2]278号
各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局),武汉市城管局、园林局、水务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2年年报以及2013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2]68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年报和2013年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的统计内容、统计范围、报表填报方法、数据处理等均严格按照《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1]112号)的要求执行。
二、部门服务业统计
部门服务业统计严格执行《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国统制[2012]84号)。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二)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年收入合计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城市(县城)建设和服务业统计报表:
1、城市(县城)建设和服务业统计2012年年报:年报由各市(州)住建委汇总、审核后上报。武汉市年报由武汉市城建委协调汇总武汉市城管局、园林局、水务局报表数据后上报。年报电子版和年报综合报表纸质版按照报表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13年2月5日前报送至省厅计财处。
2、2013年城市建设统计年快报:年快报由各市(州)住建委汇总、审核后上报。年快报电子版和快报综合报表纸质版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厅省计处。
纸质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城市、县城分别制订,并加盖公章。在报年报数据的同时,要对较大变化数据及原因等进行说明。
电子邮箱:76464571@qq.com
联系人:蔡莉 电话:027-68873085
余毅 电话:027-68873052
(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村镇建设统计2012年年报由各市(州)住建委汇总、审核后上报。年报综合报表和编报说明以委函名义于2012年2月5日前报送至省厅村镇建设处。年报电子版通过邮箱或其他方式报送;纸质报表仅报综合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邮箱:690833241@qq.com
联系人:蒋红翠 电话:027-68873059
四、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
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统计信息//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页面,下载报表制度和填报软件。
软件技术咨询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喜
电 话:010-58561199-8874,18601028731
五、要求
(一)城乡建设统计是一项常规统计,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继续组织做好该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填报数据,规范报送报表,高效、高质完成好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具体负责城乡建设统计的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调研、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错报、漏报、不报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部门服务业统计是首次执行,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与当地统计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共同做好服务业统计报表。
(三)各单位在报送年报数据时,必须同时报送年报编报说明,对报表中数据上下年比较出现较大变化的部分说明其原因,如各级政府重大战略决策、行政区划调整、各类试点示范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导致相关数据异于常规发展趋势,对这些数据及造成其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进行说明。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2年年报以及2013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4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