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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2016-03-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年来,荆门市城市管理局以“四个荆门”建设为目标,以“五城同创”为载体,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容市貌明显改观。2014年、2015年,荆门市在全省城市管理检查考评中位居第三、第四名,并连续两年被授予“‘楚天杯’城市管理优胜奖城市”称号。

  坚持高位推动 强化政策支撑

  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城市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分管领导每月点评城市管理情况,并先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深化荆门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意见》,以市政府第34号令出台了《荆门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印发了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自查自拆通知等政策性意见,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提供了决策保障和政策支撑。

  深化体制改革 推进重心下移

  2012年,荆门市实施了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部分城市管理事权下放到区。2015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荆门市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据城管体制改革的整体思路,计划将市城管局、市住建委承担的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等4个方面共15项事权下放到区,连人带编划转176名人员,建立“市为主导、区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单元”管理模式。目前,已拟定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方案,拟于近期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计划3月底前落实到位。

  实施城管立法 推进综合执法

  2015年,把城市管理立法作为省人大赋予荆门市立法权后的第一项工作。9月正式启动立法工作,2015年底完成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初稿,目前已形成草案定稿。按照工作计划,该条例将于2016年3月中旬前送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形成议案,4月、6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确保年内出台实施。通过立法,拟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城市管理部门,下放到区,实行区一级综合执法。

  完善考评机制 实现长效管理

  2015年,对城市管理考评机制进行全面调整,将市长半年点评改为季度点评,分管副市长坚持每月点评,将各区分类考评排名改为统一排名、统一奖惩,将区对街道社区考评改为由市直接考评,启动对9个职能部门的分类检查考评,对县市每年两次暗检、一次明检考评改为每季度一次暗检、全年一次明检考评,同时制定出台第三方机构考评方案,拟于2016年4月起试运行。通过完善考评机制,城市管理考评指挥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市城管系统形成了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创新管理方法 提升管理水平

  全面推行马路局长工作法和市区城管局领导班子节假日带班巡查制,强化数字城管平台监管,坚持采取疏堵结合、示范引领、专项整治、教育引导、严管重罚等措施,对工程机械和钢材经营占道、建筑渣土和散装货物运输抛撒、马路市场等城市管理顽疾进行综合治理。同时,积极探索全民城管新途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洁城绿城”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城管体验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城管六进”活动,组建由记者、大学生、中学生、离退休干部组成的城管志愿者队伍,引导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初步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管理模式,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