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市政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我厅对武汉吴南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我厅核准的1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另,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承接工程业务。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事宜,请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设厅政务中心联系。省厅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7-68873072。
特此公告
湖北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