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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2017-06-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17〕39号

各市、县城管局(委),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宁、卫生、便捷”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平稳顺利进行,按照2017年省普通高考厅际联席会议要求,现将高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控噪声污染。切实增强执法管理力量,与环保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加强高考期间考点及考生集中入住的宾馆酒店、居民区周边的建筑工地、夜市摊点噪声污染控制,严禁商业门点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建筑工地晚10时至次日上午7时一律停工;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工。
  二、严控扬尘污染。加强考点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高考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方挖掘、房屋破拆、板材切割等大扬尘作业;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抛扬撒漏”行为,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实行渣土禁运,各级城管部门不得批准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及考点门前主次干道的渣土运输施工,对已经批准的要釆取措施,考试时间段内暂停运输。
  三、严管市容秩序。迅速启动高考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考点周边摊点、商铺占道出店、乱停乱放、乱泼乱倒等方面的市容秩序管理。同时,要适当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增加保洁频次,全力做好考点周边环卫保洁工作,确保考场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
  四、加强应急保障。各地城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应急机制,快速行动,形成合力。高考期间,遇到发生影响高考环境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同时,各地城管部门应在考点设置“城管便民服务点”,热情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应急服务。
  高考保障期为2017年6月5日至9日。各级城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能,立即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全力以赴做好外部环境保障工作。同时,各市(州)城管部门要做好所辖县(市、区)的检查督导。

  联 系 人:谢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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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27-6887342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