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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推行四项“阳光规划”

2014-12-2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年来,枣阳市规划局一直把打造“阳光规划”作为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一把利剑,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确保规划成果公开。2004年以来,该局将所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橱窗等载体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是确保办事程序公开。将印制的《枣阳市城乡规划办事指南》放在局规划报建中心窗口,免费提供给报建人使用,方便了服务对象办事。

  三是确保审批过程公开。充分发挥规划网站、公示橱窗、施工现场公示牌作用,除涉密建设工程项目外,所有规划审批的相关技术指标、审批内容、审批结果和执行标准均予以公开,提高了规划行政许可的公开性、透明性。

  四是确保党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方面,多次修订了规划局机关管理制度,实行重大事项、重要财务收支事项集体决策研究,执行情况向职工报告制度;机关党务方面,干部提拔、人员调整、考核评优等均在固定公示栏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