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建委排查隐患风险确保安全度汛
本网讯 通讯员郑佳报道:自入汛以来,咸宁市住建委积极部署,严格排查,消除隐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全市住建系统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增强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和“隐患不消除,视同事故处理”的理念,克服疲劳、麻痹、懈怠和侥幸心理,迅速开展建设行业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切实抓好重点防范。重点抓好汛中巡查、讯后复查和雨前排查、雨中核查、雨后复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住建行业内的燃气、供排水、在建工地等关键部位的防汛排查,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消除、快速处理,掌握主动权,重点防范当前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督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靠山、靠水的集镇、村庄以及学校、医院、住宅区、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人员流动量大的交通干线进行排查,坚决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事件。
三是压实责任排查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委属各单位各负其责地搞好防汛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建工处负责所有在建工地防汛隐患的排查,该停工的必须停工、该设立警示牌的必须设立警示牌,该撤离转移安置相关人员的,必须妥善做好撤离安置工作;市项目局要负责所有代建项目的排查;市排水处负责既定范围内排渍排涝闸阀的24小时全天候值守管理,确保能及时打得开,疏排走得畅;市燃气办督促昆仑公司、华润公司加强对燃气设施的排查,保障燃气供给安全;委城建科督促供水企业,加强排查,确保供水安全;委村镇科要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汛期农村危改造项目、易地扶迁项目的监管,防止出现危房倒塌事故。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防汛期间,市住建委要求全委上下必须保持联络畅通,实行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随叫随到;确保防汛值班不断档,灾情收集必须连贯,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发生地质灾害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处置灾情。在防汛工作中违纪违规、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