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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购房前须详细了解是否具备办证条件

2013-09-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20
购房前须详细了解是否具备办证条件

  今月初,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大楚网网友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其中的典型案例,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

  案例一

  网友:正准备买新房,如何规避将来的办理房产证的风险?

  市房管局产权处:

  1、房屋办证的前提是建设前期手续完善,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2、新建商品房办证前提条件是前期土地权属明确、有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有施工许可和房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房屋测绘报告和图纸等。上述条件和手续齐全,才基本具备办证条件。

  3、办证分两个环节:先为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初始登记“大证”,再凭购房合同、付款票据、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个人房产证(前提是所购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

  4、登记办证是房屋建设管理的尾端环节,有些项目办不了证往往是因为前期手续不齐或未按审批规定施工建设,导致办证的法定条件不具备。

  5、特别提醒各位网友,购房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房屋是否具备办证条件,了解其土地证件、规划许可和验收、销售许可、竣工备案等情况,以及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等限制。

  案例二

  网友:本人有套1997年拆迁还建房在桥口区,因不明原因开发商建好楼后跑了,至今未办理两证,请问如何处理?

  市房管局产权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印发之日(即2004年9月2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按照群众办证与企业补缴税费相分离、依法登记确权与追究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原则,解决群众办证问题。市区已成立工作专班,该项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届时,可向区专班反映具体情况,并申请解决。

  如您在买房、办证、二手房交易、物业服务、廉租住房申请、新政实施等方面,有什么疑问或实际困难,均可向武汉市房管局反映:86799988-446,78548405@qq.com

来源: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