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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信用+监管”打造“诚信住建”

2018-08-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构建建筑业诚信体系,事关政府执政的公信力,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筑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在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中提出,制订实施建筑行业诚信评价办法,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红榜”制度,推行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抽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关联机制。

  近10年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立足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多措并举,狠抓诚信建设,将诚信兴业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探索“信用+监管”的模式,走出了一条“诚信住建”品牌建设之路。

  信息共享、打破行业孤岛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特点,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围绕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工程项目3条主线,自主研发了“宜昌市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实现行业管理由纸质化向电子化、人工化向信息化、信息孤岛向信息共享的转变,管理效率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系统建立了包括“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工程项目、诚信”4方面内容的基础数据库,各个部门产生的不良行为都将在诚信管理中记录。诚信分低,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透明化的诚信管理,让“依法从业,珍惜信誉”成为宜昌建设行业的共识。以“施工许可证”办理为例,建设单位可随时通过网络进行施工许可申报,查询办理状态,避免多头报送资料、多次跑路。以往办理时长需15个工作日,实行并联审批后,时长压缩至3天。

  企业“出轨”将被行业信用体系适时曝光,进入“黑名单”序列。宜昌市以“综合监管系统”为依托,对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从源头上遏制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已有5135家企业被记录诚信分,其中407家企业共有4464次良好行为的加分、17家企业共有669次不良行为的扣分、68家企业因为失信而被清退出市场。

  企业创优做强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明显提高。未来,诚信系统将与部、省级诚信系统联网可见。

  阳光作业、信用体系向社会延伸

  建筑业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建设投资可以拉动近50个与之相关的行业发展。如何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向社会延伸?

  在综合监管系统上,宜昌市将系统中企业、人员等信息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接,加强与规划、工商、金融、税务等部门对接,建立了联合惩戒监管体系。此外,将诚信评价向全行业、个人执业行为、县市区延伸,针对监理企业、劳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商砼企业、检测机构、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等不同任务要求,分别制订诚信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2018年3月1日,修订后的《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配套的《宜昌市建筑市场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宜昌市建筑市场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等条例持续深化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建设,重在长效化、常态化,形成文化。宜昌市在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评选优质工程和行业标兵等活动,树立了风向标,凝聚了正能量。每年邀请各界群众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时修订诚信办法及标准,防微杜渐。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务必守住底线、不跨“黄线”、不闯“红线”。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运用现代科技构建综合监管系统,把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置于监督之下,实现监管人员和参建各方主体行为事必留痕,互相监督。

  例如,利用计算机网络归集和管理信用信息,将企业自行申报和动态实时监管结合起来,建立起参建各方企业、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数据库;建立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实行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评价,即时公开;实施诚信商务评标办法,实现施工现场的监管与招投标市场的联动,在招投标等环节,体现对诚信企业的激励和失信企业的惩戒;综合利用GPS定位、3G通讯等现代科技,加强对失真、失信信息的识别和防范。

  “诚信住建”不是一句空话,唯有不断创新诚信管理方式,变粗放型管理为集约型管理,变各自为战为扁平化闭合管理,变个人监管为系统监管,变阶段化、静态化监管为实时动态性管理,变单一制约为多重制约,才能实现传统监管模式向现代监管模式的彻底变革。(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