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公积金中心荣获2015年度全市综治工作优胜单位
本网讯 通讯员孙海泉、陆世波报道:近日,咸宁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2015年度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咸办文〔2016〕2号),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5年度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单位”,这也是该中心连续第二年获此殊荣。
2015年,咸宁中心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为引领,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以建设“平安单位”为目标,消除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提取和贷款问题,不断提升综治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咸宁中心将按照“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法治咸宁建设,全程参与平安咸宁建设,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中实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