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报送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现场会有关材料的通知
鄂垃治办〔2014〕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做好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是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地方综合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是体现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和组织发动群众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期将召开现场会,对各地前一阶段工作进行通报,表彰先进典型,交流各地好的做法与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出席会议。请各地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3]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件”),迅速报送以下情况:
一、贯彻26号文件的会议召开情况、贯彻文件的制定情况(如文件已印发,请提供)。
二、地方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城乡垃圾统筹治理牵头部门等,请提供文件)。
三、工作宣传与发动群众情况(宣传工作若有音、视频资料,请提供)。
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建立情况,包括市(州)、县(市区)财政投入、社会筹资与群众投工投劳等。
五、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1、城市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还没有建成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县市请说明原因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及相关情况(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情况、乡镇密闭式垃圾中转车辆配置情况、垃圾中转箱(房、池)建设情况、农村保洁员配备情况及工资标准与来源等);
3、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进展情况;
4、市州(县市区)城区、镇(乡)、村垃圾年产生量与处理量、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水平。
5、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请填附表,表格电子版请在省住建厅网站“文件通知”栏下载)。
六、城乡垃圾统筹治理规划(含文本、图册)。
七、激励政策措施制定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九、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请各地按以上内容整理文字材料(不要改变条目顺序,但第六项“统筹治理规划”可放在最后或作为附件),经市(州)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连同相关文件、音像资料于5月23日前报送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建厅),电子版请发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裴新桃 68873059(带传真),13886105237
李 玲 68873038,13098815002
邮箱:172051235@qq.com
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