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机动车在襄州区违规停放 城管部门将拍照贴单
本网讯 通讯员曾祥玉报道:5月8日,笔者从襄阳市襄州区城管局获悉,经市、区两级政府批准同意,恢复襄州区城管执法局静态交通管理执法主体。自5月11日起,机动车在襄州区境内违规停放,该区城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贴单处理。
此前,关于襄州区静态交通管理体制变更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襄阳市静态交通管理责任主体由城管部门变更为公安交警部门,并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襄州区由于体制与市区不同、交警执法警力不足等原因,在执行上存在一定困难。为此,襄州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及近年来城管部门静态交通管理工作运行平稳等情况,向市政府提交了“维持现行静态交通管理体制”的建议请示。同时,考虑到社会舆论,在市政府意见明确以前,襄州区城管部门暂停了对静态违规停放机动车的管理。
市政府接到请示后,安排市公安交警支队与市城管执法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经研究决定,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同意襄阳市襄州区静态交通执法主体暂不变更,维持现行静态交通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