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推荐上报“城管文明执法岗、文明执法先进个人、2011年感动湖北十大城管人”的通知

2011-12-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1]261号

各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十堰市、恩施州住建委:
    今年以来,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市容环境整治,一手抓队伍建设,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特别是通过开展“树典型、学先进、当标兵”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实现了抓整治与抓队伍建设“两促进、两提高”的目标。为鼓励先进,根据省厅年初印发《关于开展争创城管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执法岗活动的通知》(鄂建([2011]38号)精神,结合评选“2011年感动湖北十大城管人”,拟请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城管文明执法岗从科级以下城管执法窗口单位推荐产生;
    2、城管文明执法先进个人从各级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城管执法人员中推荐产生;
    3、“2011年感动湖北十大城管人”从城管文明执法先进个人、优秀环卫工人和表现突出的专业管理人员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标准
    1、城管文明执法岗和文明执法先进个人按照《关于开展争创城管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执法岗活动的通知》(鄂建([2011]38号)要求推荐;
    2、“2011感动湖北十大城管人”参照先进个人标准,按照创先争优的要求,推荐在城市管理岗位工作10年以上,受到省、市级表彰,在社会和单位均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说服力的先进个人。
    三、名额分配(见附表)
    文明执法岗20名、文明执法先进个人50名、“2011感动湖北十大城管人”10名 (原则上从各地上报名单中择优评比产生)。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推荐标准,认真审核把关,真正把本系统、本单位先进典型评比推荐上来。
    2、推荐工作由市、州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统一组织和汇总,按照《关于开展争创城管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执法岗活动的通知》(鄂建([2011]38号)所附表格(见厅网站“文件通知”更多),认真填写上报,先进事迹材料不得少于1000字。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前。
    联系人:侯继光 康忠荣 电话:027-68873488(兼传真)
    E-mail:hbcsgl@163.com

附件:全省城管文明执法岗、文明执法先进个人、“2011感动湖北十大城管人”名额分配表.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