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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5号

2015-04-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14号),“省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省备案”、 “省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鄂备案”事项已经取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自4月10日起不再受理“省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省备案”、“ 省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鄂备案”申请事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