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积金中心考核组对房县承办银行进行考核
本网讯 通讯员郑路、张芯瑜报道:4月11日至12日,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金融委托考核组对房县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承办银行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中,各承办银行主要负责人、客户经理和房县办事处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经办人对2015年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报,并对日常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遇到的困难进行了反映。十堰中心业务科室和房县办事处负责人针对2015年金融委托承办银行业务开展情况以及2016年工作提出了建议。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2015年房县各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在金融委托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业务数据传递不及时;二是各承办银行与办事处沟通、衔接不够;三是人力不足,无法保证归集按月及时上账;四是联合执法的方式有待改善;五是活期结息单内容不完整;六是协定存款不规范、不统一;七是政策变动不及时更新;八是贷款发放不及时;九是工作有完成,下步无计划。
考核组要求,一要建立考核机制,把公积金业务工作与银行自身业务同安排、同布置,要把考核落实到工作中;二要建立联系人、联系部门联系制度,对确定的专人实行AB角制度,定期召开业务协商会;三要加强联系、配合沟通、衔接工作;四要强化票据传递工作;五是本息回收不能设立过度账户;六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七要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把好资金出口关;八要加大扩面清欠力度;九是利率浮动要与管理中心保持一致;十要继续高度重视公积金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