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拒绝车窗抛物 从自己做起
拒绝车窗抛物 从自己做起
携手共塑城市文明形象
9月1日起,我市对车窗抛物进行集中整治,违者将被罚款50元记2分。昨日,记者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市民对车窗抛物的看法。
记者在南浦路随机采访了18位驾驶员,他们均表示看到过别人随手从车窗扔垃圾。车主刘先生坦诚地说,有一次他将车停在路边吃早饭,吃完就将一次性碗随手扔出窗外,“车上没有垃圾袋,放在车里又有味道,所以就扔出去了。”现在,看到大街上悬挂的关于车窗抛物的宣传横幅,他诚恳地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她骑电动车行至吴都古肆时,旁边一辆公交车上的乘客突然抛出一把瓜子壳,“当时把我吓一跳,差点撞上前面的私家车,太危险了。”王女士抱怨道。
环卫工人陈世芳告诉记者,每天在路上都会遇到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机动车道上总有扫不完的烟蒂、餐巾纸、瓜子壳以及清理不净的痰渍、口香糖等。“这不仅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最主要的还威胁到我们的安全,希望大家都能爱护环境,不要在马路上随手丢垃圾。”她呼吁。
车窗抛物,不仅污染环境,也违反相关法规。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委将组织专人在主干道对车窗抛物进行定点、流动抓拍,对司乘人员车窗抛物进行相应处罚;并号召市民通过手机、互联网等技术参与监督,共同参与到车窗抛物专项整治活动中,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朱靖雯)
来源:鄂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