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百镇千村”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的通知 鄂建函[2009]90号
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009年“百镇千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按照“整县推进、区域集中”和“一个线、一个面”部署村镇建设项目,不断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1、200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包括:
(1)、列入全省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的10个县(市、区)和4个镇,共67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2)、列入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的7个县(市),共50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3)、镇村城乡一体化试点县(市、区),共35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4)、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及长江经济发展带(以下简称“两圈一带”)范围内,共38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5)、全省100个旅游名村创建项目。
2、仙洪试验区村庄规划、污水和垃圾处理、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3、重点镇跨年度续建项目。包括全省旅游名镇、重点镇污水处理项目试点等。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列入全省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的10个县(市、区)和4个镇,在申报项目时,要同时报送截至2008年底,本地域内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并经考核验收的村的名单及考核验收情况、2009年村庄环境整治的具体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以及通过年度项目实施能实现的具体目标。
2、全省7个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县市,要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创新机制的要求,明确试点建设的三年工作方案,并制订2009年度的具体行动计划。
3、申报镇村城乡一体化试点的县(市、区),年内要编制完成城乡规划、城乡产业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公共服务、城乡社会管理、城乡市场体系等六个方面一体化的实施方案。要按照“以乡镇为中心、以中心村为组团”的要求,优选“一镇+多村”或“多镇+多村”的模式,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解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问题。
4、申报“两圈一带”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的县(市、区),所申报的村必须是已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建制村,并有整体实施方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内项目布局要注重与黄金旅游线路相结合。
5、关于旅游名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的计划安排,待省政府公布全省旅游名村创建名单后,另行确定。
6、仙洪试验区申报村庄规划项目时,需报送307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组织方案。申报污水和垃圾处理、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必须具备5月份开工、年底竣工条件,同时需提交土地征用手续、同步完成管网设计及项目中标通知书。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待具备条件后再作安排。
7、重点镇跨年度续建项目在申报时,需提交项目总体进展情况、2009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及工作方案。
三、项目申报程序
1、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由县(市、区)建设局确定后,报市、州建委初审并商同级财政部门会审后,上报省建设厅。
2、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省厅按照确定的名单,根据资金总量综合平衡予以统一安排。
四、项目申报时间:
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的申报的时间为5月15日以前报市、州建委,由市、州建委汇总后于5月20日前上报省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