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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2015-04-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黄海燕报道:近日,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河口办事处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新办法于4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办法在贷款条件方面有所放宽。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此外,贷款最高金额也有所调整。过去,缴存职工家庭仅申请人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金额35万元。新办法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统一明确为50万元。

  新办法还取消了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二手房”贷款是间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