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江两山”特色民居改造示范工程(中期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鄂建办[2011]246号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按照省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建设工程建设统一部署,经研究,定于12月中旬对“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特色民居改造示范项目和示范区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与工程
11个特色民居示范点、7个示范区段,共5994户民居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一) 11个特色民居示范村(点),共计2000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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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示范点名称 |
改造地点公路桩号 |
拟改造民居(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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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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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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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荆州区纪南镇拍马村 |
汉宜K1098KM-1102KM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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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襄州区双沟镇陈湾村 |
汉十K1211KM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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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河口市仙人渡镇黄楝树岗 |
汉十K1262KM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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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枝江市仙女镇仙女村 |
沪蓉高速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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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孝南区祝站镇祝站村 |
汉十K982KM+230-550M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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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丹江口市土关垭镇土关垭村 |
汉十K1311KM-1320K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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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武汉市蔡甸区长新村 |
汉宜K26KM+240M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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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曾都区何店镇响塘街村 |
汉十K1093KM+800M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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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随县环潭镇九里岗村 |
汉十K1126KM+200M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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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仙桃市毛咀镇闵台村 |
汉宜毛咀互通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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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恩施市马寨村 |
恩施大峡谷 |
320 |
(二)7个特色民居改造示范段,共计3994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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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示范段建设任务 |
拟改造民居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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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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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配合第四届武当山国际武术节的举办,支持改造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至十堰(东)出口沿线民居共计1612户。 |
1612(已于2011年4月完成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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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改造316国道武当山山门至旅游码头沿线民居302户。 |
302(已于2011年4月完成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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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宜昌兴山段民居改造560户。 |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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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十堰房县段民居改造600户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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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恩施利川腾龙洞景区周边民居改造320户。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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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十堰市往陕西高速公路郧县、郧西公约400户规模的民居改造试验段。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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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恩施往重庆高速公路境内沿线共约200户规模民居改造试验段。 |
200 |
二、验收方法与程序
(一)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为减少验收环节,验收由县(市、区)自查、省市联合综合验收。
项目竣工后经县(市、区)级建设、发改部门自查合格,由县(市、区)建设部门向省住建厅提出验收申请;省住建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组,对各地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验收程序
1、听取项目单位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文档资料;
3、检查有关财务档案,会计账簿;
4、实地查看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5、专家评议形成验收意见;
6、住建厅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三、验收内容
(一)项目报批情况(包括报告、批文、立项手续)。
(二)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完成量、未完成工程进度)。
(三)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情况:
1、规划许可手续;
2、图纸设计及审查;
3、项目招标情况;
4、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5、竣工验收情况。
(四)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护措施落实、档案管理等。
(五)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整治情况。
(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向当地群众张榜公布。
四、验收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一)验收申请与自查报告
县(市、区)建设、发改部门项目验收申请与自查报告。
(二)项目立项的有关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批文;
2、项目实施的有关方案及计划。
(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
3、招投标文件;
4、工程发包合同;
5、施工图审查文件;
6、项目报监证明文件。
(四)工程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项目工程质量保证及验收资料;
(五)项目管理材料
1、改造户花名册;
2、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3、反映资金和项目管理,以及项目成效、群众满意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资料
五、验收标准
(一)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竣工验收;
2、验收资料完整;
3、严格执行项目的实施方案,没有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工程规模,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
4、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无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或物资款现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评为不合格:
1、验收资料不完整,不能提供有效的工程量完成证明材料的;
2、未经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批准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方案;
3、工程质量不合格、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
4、工程设施未达到设计标准或有关技术要求的;
5、有违反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行为的;
6、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
六、验收分组
第一组 检查验收蔡甸区、仙桃市、荆州区、枝江市、兴山示范段、恩施市、利川市、恩施至重庆高速沿线示范段特色民居改造项目;
第二组 检查验收孝南区、曾都区、随县、襄州区、老河口市、丹江口市、房县示范段、郧县郧西示范段特色民居改造项目。
七、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
各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建设、发改部门于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
(二)综合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25日,各项目具体验收时间由检查验收组自行掌握,届时提前电话通知。
两个验收组其成员分别由两名专家、一名住建厅工作人员、市州住建委工作人员(人数自定)组成。
联系人:村镇建设处 裴新桃 13886105237
二○一一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