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区商品房交易统一实施“线上”管理
合同全部实行网签 预售资金全程监管
孝感城区商品房交易统一实施“线上”管理
本网讯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效防控市场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8月10日,孝感市房管局、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召开孝感城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暨合同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会,城区百余家开发企业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迎春作了会议动员讲话,局市场监管科、信息利用中心及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分别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对相关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培训。杨迎春指出,当前房地产行业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市场风险仍未消除,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键时期,市房管局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一次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孝感城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孝感城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孝感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三个制度性文件,这三个文件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闭环的销售管理体系,其目的就是利用“互联网+”的思维,促进工作理念、管理效率、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让市场运行更加规范,业务管理更加透明,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自8月15日起,孝感城区新批准销(预)售的房地产项目统一使用网签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30日内送孝感市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备案;在此前批准的房地产项目,需将所有已签订合同在网签系统中提交备案。新网签备案合同将嵌入二维码防伪、查询功能,每一本合同都有固定用途。新合同的版本为2014版的示范文本,相比2000版的合同,2014版的合同吸收了物权法及2010年以来房地产调控以来的各项新政策,细化了具体条款,明确了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有效避免了因约定不明或理解有歧义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在申报的同一个房地产预售项目中,同一用途的房屋只能使用一个合同模板,且每个合同的编号直接与每套(间)房屋相关联,有效规避“霸王条款”和“一房多卖”的现象。
为了有效管控市场风险,对于开发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提高了形象进度控制要求:规划设计总层数在7层及以下的,要求主体结构封顶;规划设计总层数在8—18层的,要求主体结构施工至总层数的一半以上,且不得低于7层;规划设计总层数超过18层的,要求主体结构施工至总层数的一半以上且不低于10层。同时,还规定申请预售的最小单元为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单次申请预售的规模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若项目总规模低于5000平方米的,该项目应一次性整体申请预售。
市房管局已建成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全程网络化监管。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统一进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累计额的20%为基准重点监管资金,此外为非重点监管资金。非重点监管资金在确保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企业提交用款申请经办机构立即划帐;基准重点监管资金的使用实行节点规定,开发企业可按照工程进度向经办机构申请使用,但监管账户内的余额则必须对应工程节点达到一定数额,直至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后开发企业申请撤销将账户。
运用“互联网+行政监管”的思维,制定出台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既是孝感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部分,也是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