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2009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中违法违规项目整改的函 鄂建函【2009】348号
武汉、荆州市建委,松滋市建设局:
住建部在2009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中,查出武汉市中冶武勘科技楼项目、武汉市官湖郡一期工程、荆州市桂园小区5、6号楼、松滋市北湖玉带园4号楼、公园壹号2号楼等5个项目违反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并为此下达了《建筑节能工程监督检查执法建议书》(附后);请你们立即按“执法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组织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010年元月12日前将整改或处罚情况以及相关资料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请各地高度重视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强化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住建部在2009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中,查出武汉市中冶武勘科技楼项目、武汉市官湖郡一期工程、荆州市桂园小区5、6号楼、松滋市北湖玉带园4号楼、公园壹号2号楼等5个项目违反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并为此下达了《建筑节能工程监督检查执法建议书》(附后);请你们立即按“执法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组织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010年元月12日前将整改或处罚情况以及相关资料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请各地高度重视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强化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