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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省特色农居建设示范实例汇编实录集锦的通知

2010-01-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函[2010]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农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引导全省农民建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拟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特色农居建设示范实例,汇编《湖北省特色农居建设实录集锦》(暂定名,以下简称《集锦》),印发给各地参考。现就《集锦》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集锦》征集范围为全省小城镇建成区、农村集中居民点的整体建设和优秀农居单体建设实例。
    2、各县(市、区)至少提供1个集中居民点全景建设实例、2个单体农居建设实例。农居建设做得好的县(市、区)可适当多提供一些建设实例。
    3、提供的集中居民点建设实例内容包括:①整体全景实拍照片、局部景观照片;②布局结构、设施配套、风貌特色等文字说明。提供的单体农居建设实例内容包括:①单体民居实拍照片,建筑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等;②传统建筑元素和建筑符号的运用、建筑设计理念、风格特色、功能组织、宅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材料、工程造价等文字说明。
    二、比选原则
    1、集中居民点建设实例应布局合理,整体风貌特色鲜明,色调协调一致。
    2、单体民居建设实例独立式和联排式户型均可,应突出以人为本原则,符合适用、安全、经济、节能的要求,具有地域和文化特色。
    三、农居入选要求
    1、建筑功能齐全
    起居室、卧室、餐厅、厨房、卫生间、库房等功能齐全,面积比例适当,符合防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充分考虑通风采光和沼气、太阳能利用等问题。户均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
    2、风格特色突出
    彰显荆楚特色,运用当地传统建筑元素和建筑符号,屋顶风格、屋檐造型、门窗样式、墙体色调等,能反映当地民俗、地域建筑文化特色。如鄂西南的“吊脚楼”风格民居,鄂西北的封火山墙加灰瓦特色民居,江汉平原的“灌斗墙”加起翘墀头特色民居,武汉地区的双坡硬山式民居,鄂东南的硬山马头墙加水墨彩绘檐的特色民居,鄂东北的入口凹进加檐下挑砖的特色民居等。
    3、材料选配经济
    选用有利于资源节约,有利于建筑节能,有利于工程质量的建筑材料,尽可能做到就近、就地取材;外墙装饰工程和屋面工程的材料和色彩应有统一规定。
    四、征集工作安排
    1、征集工作由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委)商农办选点,建设部门具体负责拍照和撰写文字说明;由各市(州、林区)建委(建设局)负责汇集资料并上报。
    2、报送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光碟。电子文档中,文字材料须为Word文档,图像材料须为JPG格式的高分辨率图片和数码相机拍摄的高精度照片,符合印刷精度要求。
    3、各市(州、林区)建委(建设局)于2010年2月12日前将汇总资料统一报送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刘铁军
    联系电话:027-68873038
    电子邮箱:
green1616qq@21cn.com

 

                                                   二0一0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