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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公积金办事处荣获2014年度综治优胜单位

2015-03-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齐琪报道:近日,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陵县办事处荣获2014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2014年,江陵县办事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了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把综治工作纳入办事处全年工作计划,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工作,各科室紧密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按照县综治委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完善制度,开展活动,力求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规范化。

  通过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探索与稳步实施,全面实现了安全工作“零”事故、治安案件“零”发生、矛盾纠纷“零”投诉,为办事处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