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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规划局传达学习市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五个规划”

2017-01-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12月28日,十堰市规划局党组主持召开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市委书记张维国所作的大会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念超介绍了会议相关情况。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党代会精神上来,按照“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的总要求,早谋划、早行动,重实干、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规划工作,助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

  一要高效规划。突出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健全行政审批机制。坚持效率第一,质效兼取,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时限、流程和结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将所有涉及行政审批的业务科室集中到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办公,做到一个窗口管审批。完善内部网络及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信息共享、无纸化审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明确重点,专班服务重大项目。对基础设施等重大公共服务类项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协调,“一套班子、一套流程、一办到底”,限时办结。

  二要法治规划。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规划督查督导体系。坚持依法制定规划,依法审批项目,着力构建事前规范指导、事中监督内控、事后评估问效的法治规划体系。一是依法履职。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测绘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二是依法依政策办事。明确规划编制及优化维护、规划条件、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放线、验线、规划核实及测绘成果审查、规划与测绘资质审核等行政行为的法定程序,并一次性告知;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严格执行规划和测绘领域的国家规范标准是审查各类设计方案和项目要件的技术依据及《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四是开展多规合一。依法优化法定图则,优化全域空间结构;五是强化法治意识。系统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法治思维。完善问责机制。

  三要科学规划。坚持以科学理念制定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建设,以科学管理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一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优化拓展城市空间。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科学规划新经济、新产业空间,服务总部经济、产业集群建设。合理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优化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布局;二是开门编制规划。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共同制定实施规划,优先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三是推动城市承载力均等化。加快规划建设重要功能区、城市新区,建设科教中心、商贸中心、制造中心,营造“15分钟便利生活圈”;四是精准规划。运用“数字十堰”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加强定量分析模拟,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优化,三次产业协同共兴,基础设施互联共享;五是加强城市设计。实施城市色彩规划,实地检验建筑模型,提升城市品味。

  四要民生规划。一是不遗余力完善城市功能。按照城市人口规模,科学测算,突出市政道路、生态、绿地、广场、医疗、教育、文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海绵城市、管廊城市建设,让市民在城市生活更方便、舒心、美好;二是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围绕衣食住行游购娱,划分规划实施单元,开展城市功能修补,留住山水脉络、文化特色、建筑风貌等“基因”,增强城市活力、发展后劲;三是主动问计于民。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加快道路、停车设施、社区超市、活动中心等规划建设。

  五要阳光规划。一是加强现场勘察。受理项目后立即组织现场勘察,深入调研,按程序报审;二是全程公示。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公民行使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三是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定期请示召开规委会会议,集中审议规划方案,吸纳公众参与,确保决策依据充足、科学、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