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鄂建函[2009]93号
各市(州)、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监察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级明电 “关于召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建办规电[2009]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决定于2009年4月24日下午14:30召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经研究决定,各市(州)、林区、直管市设分会场,其他各县(市)有关负责同志到市(州)分会场参加电视电话会。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会,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请将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职务及参会人数等有关情况,由规划局、监察局于4月23日下午15:30前分别报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以便汇总报国家二部。省级分会场设在武汉电信商务会议中心3楼黄鹤厅。请各地参会人员在4月24日下午14:15前入场。
联系人:丁大忠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
联系电话:027-68873041 68873023(传真)
骆仁良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
联系电话:027-87135086 87135083(传真)
湖北省建设厅 湖北省监察厅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抄送:本厅城市规划处、监察室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