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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情况的公示

2017-07-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示〔2017〕1号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394号)要求,省住建厅依据《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鄂建墙〔2016〕3号)完成了全省2016年度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印发的《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7〕37号)和专项审计报告,省住建厅对按规定使用2016年度省级奖补资金并且年度考核等次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市县进行综合打分排名,确定排名靠前30位为2017年度省级建筑节能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的奖励对象,并按“贡献大、得益多”、“完成好、奖补多”的原则计算出各市县相应的分配金额(见附件),经2017年7月10日厅党组会议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李振
  电  话:027-68873063

  附件:2017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计划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公示〔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