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区抗震防灾规划评审意见的通知
鄂建文[2010]46号
咸宁市住建委、规划局、地震局:
根据建设部令117号《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2010年3月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在咸宁市对《咸宁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09-2020)》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组原则通过了该规划,并对规划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现将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依照法定审批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附件:
1、《咸宁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09-2020)》专家评审意见.doc
2、咸宁市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评审专家名单.doc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