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突出重点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本网讯 9月11日上午,应城市房管局执法人员深入瑞丰新港湾等3个项目售楼部,在醒目位置张贴公告,提醒购房者“目前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要交付任何性质的购房款”。这是应城市房管局坚持关口前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的举措之一。
“要让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成为新常态”,应城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2015年以来,应城市房管局已成立工作专班,对应城市所有在建楼盘和售楼部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做到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通过全方位动态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处罚,从源头上控制了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应城市房管局严格要求房地产企业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确保预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对于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凡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一律严禁预销售,开发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
为避免“一房多卖”,应城市房管局从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入手,搭建了商品房、存量房合同网上签约、网上备案服务平台,目前所有商品房预销售、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全部实行了网上签约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