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基础资料调查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省建设厅决定组织编制《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地级以上城市、县级市、县城。
二、组织工作
省建设厅负责组织《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编制任务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各地方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填报工作。
此规划将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指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等支持提供依据。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为规划的编制提供有效、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三、报送要求
请各地务必于2008年4月2日前按《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附件1)报送资料。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建设厅网站上下载。
附件1:《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doc
附件2:《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纲要.doc
附件3: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