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咸宁正文

咸宁:市规划局争当绿色发展的“守望者”

2016-09-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刘嘉报道:2016年来,咸宁市规划局创新理念,坚持“四个规划”,实现“四个转变”,争当城乡公共利益的“守望者”。

  坚持发展规划,实现由技术型空间规划向综合型政策规划转变。一是从宏观上合理确定城市性质、职能、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围绕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要求,启动《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程序,整合空间资源,抓好城市定位,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二是从中观上合理确定用地的有关容量指标、发展时序,开展咸宁市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咸宁市城市道路微循环改造规划、市城区控规编制。三是从微观上采取一切方式方法提高单体建筑、群体建筑的美感和和谐度;增强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将“海绵城市”理念纳入“规划设计条件”管理重要内容;实现建设项目强条化审批管理;强化对城市建设管理的引导和管控;落实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要求,从规划审批入手采取鼓励现有地产项目用地性质调整、适度限制新批房地产、限制实物安置、降低开发强度等强力举措;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工作操作细则,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定义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60%以上货币化安置比例,细化用地供应方式、配套设施要求、政策优惠范围及棚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程序等。1至8月,市本级(含咸安区)完成各类规划编制120个,其中,总规4个、面积1148平方公里,专项规划3个,面积165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11个、面积48.6平方公里,修建性详细规划65个、面积4700亩,市政设计40个,总长300公里,引导和推进城市发展和城乡建设实施。

  坚持绿色规划,实现由绿色保护向生态自觉转变。围绕“生态为先、功能为要”理念,全力让生态保护成为城乡规划管理的硬指标和硬约束。一是专项规划树立生态理念。编制的《幕阜山绿色产业带规划》等重大民生规划,在生态战略上构筑生态安全格局,在产业发展上提出产业发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二是建设规划树立绿色理念。按照“方便生产、适宜生活”的思推,进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审核上报崇阳县白霓镇浪口村、小岗村和通城县麦市镇井堂村、关刀镇上村及通山县闯王镇刘家岭村、黄沙镇西庄村等6个村作为全省乡村规划建设规划及村庄规划试点;开展精准扶贫异地搬迁规划编制,全市累计完成精准扶贫异地搬迁规划121个,完成新农村与美丽乡村规划30个。

  坚持人本规划,实现由管理规划向服务规划转变。一是高度发挥规划的公共政策职能,充分尊重民意,高度关注民生,把解决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上访老户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排查调处关、初信初访关、交办督查关等“三关”,处理历年信访案件11件;二是高度协调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针对城区内涝防洪防涝形势,启动城区洪水淹没区查勘,提请对城区周边一批围垸、民垸实行永久性退垸(渔、湖)还湖,降低城区水患危险,充分发挥湖泊在安全度汛、恢复生态中的积极作用;三是高度重视对建设行为的超前引导,制定《咸宁市城乡规划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制度》,针对建设项目审批前在规划编制、市政方案审查、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许可等7个阶段15个廉政风险点,分门别类制定了29个防控措施,增强了规划的超前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把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解决在事前。

  坚持阳光规划,实现由部门规划向社会规划转变。完善审批程序、规划公示、政务公开等制度,全面倡导公众参与规划、监督规划、了解规划、关心规划,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力争把各行各业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发展需求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具体项目的规划制订、策划和管理之中,增强了规划的兼容性、包容性和适应性。先后将温泉中心花坛综合改造规划、咸宁市主城区“两山一河”夜景照明工程设计方案、温泉路及淦河大道街景立面整治方案、咸宁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选址布局规划、咸宁市主城区交通品质提升行动规划等16个重大民生规划在报纸媒体公布,短短1个月接受群众现场、电话咨询130多次,收集各类意见8类100多条;召开两次“两代表一委员”、社区代表共53人规划咨询会;发布微信推送,开展留住乡愁温泉花坛怎么改等信息报送;筹办城乡规划“市民之家”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