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情况检查的通报
鄂建文[2010]206号
有关市、州、林区住建委,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市)住建局:
10月9日至28日,省住建厅组织专班对全省37个纳入国家试点的县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按照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危改房农户现场抽查、情况反馈四个步骤进行,查阅档案3000余份,抽查农户1000余户,全面了解了2010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40000户,项目实施范围为全省2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2个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截止11月3日止,全省开工户数38916户,占计划数的97.3﹪,农户档案电子信息录入36518户,占计划数的91.3﹪,竣工25683户,占计划数的64.2﹪,其中鹤峰县、巴东县、来凤县、宣恩县、建始县、利川市、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红安县、英山县、大悟县、南漳县、保康县、五峰县、远安县、神农架林区18个县市网上信息全部录入。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1、领导重视,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各试点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大多数地方将其列为为民服务的实事之一。兴山县政府在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五峰县政府自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以来,专门2次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宣恩县、丹江口市、浠水县、南漳县专门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本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并将方案用县政府文件下发到各部门。大多数地方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也都亲自部署本县(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恩施州住建委、襄樊市住建委、宜昌市住建委、红安县、建始县、来凤县、鹤峰县、保康县等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都亲自带队深入农村、走访农户了解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心中有数。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乡镇负责同志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明确责任,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多措并举,提供强有力的规划引导技术服务支撑。各地都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技术支持、土地规费减免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资金方面,恩施市、罗田县、竹溪县都安排了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在技术支持方面,阳新县“危改办”抽调11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三个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各个乡镇危房改造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技术指导小组每5天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各组工程进展情况及协调有关问题;县“危改办”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还编制了《阳新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手册》,制订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审批流程,资金审批、发放流程等有关规定,为镇、村等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提供详细资料。郧县按照“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保安全”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充分挖掘地方住宅文化,找到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村庄整治结合的有效载体,形成了新农村村庄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五峰县对距离城区和镇区较远,又不宜和其他村庄合并的村庄的危改户,在旧村原址上改造。在土地政策方面,各地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招拍挂等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郧西县利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为农村危房改造户修建通村公路,配套设施和房基。竹山县把住在交通闭塞,不通水、电的危房户搬迁到集镇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安置。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全部减免,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分配土地作为其生活资料。做到既让危房户住得上新房,又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长远生计问题。
3、依靠群众,将危房改造与农村新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各试点县、市坚持把依靠群众、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作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切入点、出发点和关键点,作为贯彻始终的指导思想。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个模式,采取多种措施让农民拆了旧房用最低的代价住上新的安全房。建始县由企业对驻地村及周边村庄的危房户,统筹进行集约化建设,即将距离较近的几个自然湾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新型社区安排危改户。节约出建设用地用于企业发展。既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提升了农村环境面貌,又增加了需求,拉动了投资;既节约了土地,拓宽了发展空间,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坚持群众参与、规范运作、依法推动,在改造方案、规划设计、评估丈量、拆迁补偿、施工监管、房屋分配等环节都实行阳光操作,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影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有些地方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没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掌握各项政策措施,动员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效果还不明显。
2、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大多数试点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订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年度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也有少数试点县推进力度较慢,没有专班督办,工作进度安排不当。特别是今年新增加12个试点县市除五峰县、兴山县、保康县、洪湖市外,其他县市有较大比例改造户没有开工,竣工情况也不乐观。截止11月3日止,团风县网上信息只录入了58户,占计划数6.4﹪,通山县网上信息只录入120户,占计划数11.1﹪。
3、按进度拨付资金不够及时。中央补助资金早已划拨到各试点市县财政专户,但有些地方没有按工程进度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危改户手中,影响了农户改造的积极性。困难农户自筹资金难度较大。大多数危房农户分布在偏远山区,家庭收入有限,也没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仅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难以进行改造。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快施工进度,抓好危房改造施工质量。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时间紧,离国家三部委规定的竣工时间不到50天,各地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会的作用,坚持依靠群众、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把群众自愿与党政推动结合起来。在施工中既要抓紧工程进度,又要保证改造住房本体质量和结构安全,达到基本居住安全要求,避免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修缮加固的改造工程,在施工中要突出搞好房屋结构加固。县、市住建部门要搞好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检查,经常下乡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抓紧农户信息的核查及数据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是促进工作开展的重要平台,各县、市要将尚未录入信息系统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信息抓紧录入,已完成录入的继续完善、核实有关信息,对错误的、信息不全的和空白的进行修改、补充。
3、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度任务完成。要成立专班,各地按国家三部委通知和省里有关工作要求,必须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班,落实相关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推进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整合各类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农村危改户;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强化项目实施主体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今年中央下达我省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有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的市、州,住建委要组织力量,加强督办检查,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12月15日前农户档案电子信息率100﹪,竣工率100﹪。逾期不能达到两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县市,将在2011年调减其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