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研究近期重大事故 “四不放过”追究责任
国务院常务会议29日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垮塌、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有限公司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山东省邹平县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铝水外溢等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这些事故说明,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还存在薄弱环节,预警机制很不健全,教训十分深刻。国务院对因事故遇难的所有人员表示深切哀悼,对他们的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会议要求按照a“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对近期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要在查明性质和原因的基础上,依法追究责任,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