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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城区个人建房审批管理改革见成效

2014-05-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汪元明、胡洋报道:秭归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的审判管理工作一直是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年2月份以来,县住建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后采取了五项整改措施。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审批前置下放、管理关口前移”的原则,将城区个人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授权茅坪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成立了茅坪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个人建房申请、审核、公示、发证、日常巡查、初始控违、验收、建立台账、档案收集和移交等具体工作。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县住建局指导茅坪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个人建房审批管理程序,制定规范统一的相关文书,并取消原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单,启用全国统一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新申请个人住宅新建、返修的,可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初审后,统一报茅坪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住建、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会审、公示,由茅坪镇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个人建房用地批准书及个人住宅施工许可证。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3月中旬,县住建局联合国土局、房管局、城管局对茅坪镇县城规划区内各村(居)委会主任及村镇建设协调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完成后,正式启动个人建房的申报受理和审批审查工作。在此期间,县住建局派驻2名有长期个人建房审批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到茅坪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进行协调、指导审批管理流程的组织构建,并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居)民建房施工许可证委托其发放,实行领用登记备案,一季度一对账。

    四是强化安全质量。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个人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个人建房通用图纸,加强了对个体工匠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资格管理,对带头违规建设的个体工匠施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工匠资质。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建设房屋一律予以强制拆除,对违法建设的个人纳入黑名单,与低保、信贷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进入个人诚信记录体系。

  到目前为止,规划区内14个居(村)委会的个人建房资格审验、实地查勘、证件发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此项改革也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