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鄂建办〔2016〕28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2016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安排,结合灾后复工督查工作,省厅于8月10日至20日,对武汉、黄石、黄冈、襄樊、十堰、恩施等地下辖15个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开展了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随机抽检18个在建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3项,公共建筑3项,商品住宅楼11项,市政隧道工程1项)。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了汛期复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现场施工消防等情况。质量与检测方面,对各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进行督导,通过追溯现场检测报告对18家检测机构检测行为进行了抽查。检查组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执法建议书2份,要求当地住建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停工整改2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江西群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恩施市五峰山隧道工程项目、湖南长沙椰梨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海伦春天三期项目、安徽安庆市天纵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漳县金漳茗都项目无企业对项目部检查记录,未建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二)脚手架和模架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海伦春天三期项目悬挑脚手架上杂物较多,大横杆缺失严重,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住宅小区2期7号楼项目卸料钢平台搭设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枝江市金湖生态酒店项目悬挑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模板支撑大部分立杆错接。
(三)建筑起重机械维保不规范。南漳县金漳茗都塔机、施工电梯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现场未见设备保养相关记录;宣恩县睿山华庭项目塔机、施工电梯无日检、周检记录;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海伦春天三期项目塔机无日检、周检记录。
(四)施工扬尘治理和现场消防工作有待加强。南漳县金漳茗都项目现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且现场临时设施采用夹芯彩钢板搭设,其芯材的燃烧性能不满足A级要求;房县2014年政府公租房项目工地进出道路未设置洗车槽,楼层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英山县职教中心2#宿舍楼项目施工现场围墙未封闭,消防设施缺失。
(五)样品管理不规范、流转记录不全。南漳县扬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只见委托单,无样品流转记录;宜昌建友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样品唯一性标识不清,留样到期未及时处置;襄阳科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收样管理和内部流转不规范。
(六)建筑门窗三性检测报告无法溯源。襄阳东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公司、枣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房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建筑门窗三性检测样品台账信息量不全,设备运行记录、原始记录等不能做到一一对应,造成检测报告无法有效溯源。
三、巡查意见
一是要迅速整改。各地住建部门加紧落实省检查组下达的整改通知和执法建议,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负责检查验收,要将检查延伸到涉事企业的所有项目。相关整改资料和处罚情况及时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整改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向省住建厅申请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要从严整治。继续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危大工程为核心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管理,采取市场、现场综合管控措施,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标准化工作为核心,实施安全生产的源头整治。
三是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查重处,发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按实际编制方案、不按方案施工、设备维护保养走过场、施工扬尘治理和消防措施不到位等行为,要按照现行法规对有关企业、项目和责任人员责任实施处罚并纳入不良记录予以公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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