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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沙市区出台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

2013-10-2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日前出台的《沙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按照构建“政府总责、街道主体、社区基础、部门协同、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大城管格局要求,强化街道、乡镇主体作用和社区基础作用,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打造整洁有序、优雅宜居沙市。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沙市区迎接省运会暨城市管理工作会上获悉的。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街道主体作用和社区基础作用,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同时要按照“事权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将城区清扫保洁、城管执法工作下放到街道、乡镇,并依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相关事权、物权、财权一并下放。

   《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街道、乡镇负责控管和拆除辖区内违法建设;维护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秩序;组织环卫作业发包,加强“门前三包”管理,保持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区城管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制定相关工作标准、作业秩序、规章制度,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审核城市管理行政事项,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区住建局负责管养和维护街巷市政基础设施、社区绿化带;区商务局负责规划、指导农贸市场建设;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爱国卫生运动。

    根据《意见》,该区将着力下沉管理力量,将区城管局原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和协管员、人头经费和办公经费、执法职能全部下沉到街道、乡镇,实行街道、乡镇和城管局双重领导。(裴乔丽、刘鑫)

来源:荆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