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襄阳正文

枣阳: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办协调会召开

2018-05-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刘体坤报道:近日,枣阳市长孟艳清主持召开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办协调会,听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枣阳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和第一期《资金分配方案》。
  
    会议指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国家环保工程,是省政府“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之一,也是枣阳市的重点民生工程,必须不遗余力地予以推进,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

  会议决定,由市建设局牵头与汉江国投公司进一步沟通,就自建的1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移交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初步移交意向后,由枣阳市政府和汉江国投公司共同聘请第三方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对自建的1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资产评估,由湖北汉江环资公司全资收购;再由市政府委托湖北汉江环资公司与招标的上海远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对全市24座(含湖北汉江环资公司承建的一期9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编制“两评一案”,通过专家评审并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再与汉江环资公司签订PPP项目分合同,完成PPP模式转换。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办、区)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省、市要求及运行的实际需要,尽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PPP模式转换;要按照会议通过的工程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划拨建设资金,按照工程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要规范使用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对建设项目加强调度,强化督办;要强化依法用地意识,依法依规办理好污水处理厂不动产证;要加快工程拦标价审核工作,为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要研究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工作,学习外地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出台操作性性强的工作办法;要积极协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税收缴纳工作;要加强质量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科学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